湖南省林業局政府網站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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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2024-11-2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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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湖南省林業局政府網站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
湖南省林業局政府網站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湖南省林業局政府網站(以下簡稱局網站)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促進政務信息公開,確保國家秘密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規定,結合省林業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保密審查,是指在信息發布前,對其內容是否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敏感工作、個人隱私,以及公開后是否會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等情況進行審查,并就是否公開作出審查結論或者提出處理意見的行為。
第三條 局網站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應遵循“誰報送、誰負責,誰審查、誰負責,誰公開、誰負責,先審查、后發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管理和工作職責
第四條 局保密辦(局辦公室)是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機構,負責對局網站擬公開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對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和報告等。事務中心負責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程序的核校及《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表》存檔工作。
第三章 保密審查要求
第五條 禁止發布信息的基本范圍:
(一)依照國家保密范圍和定密規定,明確標有密級(絕密、機密、秘密)的文電、資料,保密期限未屆滿;
(二)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包含身份證號、手機號、金融賬號、家庭住址、社保賬號、健康狀況等)、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等敏感信息;
(三)未經制文單位批準,標注有“內部文件(資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樣的信息;
(四)本部門或單位認定為不宜公開的內部辦公事項;
(五)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信息;
(六)與中央、省、市黨政方針政策相違背的信息;
(七)制作、復制、傳播不健康的信息;
(八)虛假信息;
(九)商業廣告或盈利性商業活動的信息;
(十)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發布上網的信息。
第六條 局網站信息公開前必須由局保密辦進行保密審查。未經審查或審查不通過的信息一律不得發布。
第七條 局網站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應履行如下程序:
(一)局機關各處室站中心報送的信息
1.非涉密信息。信息采集部門通過省林業大數據平臺發起信息公開申請,并填寫《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表》(詳見附件),報送至局保密辦審定后,由事務中心按照審核意見處理信息。
2.涉密情況不明的信息。通過涉密電腦或紙質載體,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如確定為可公開的信息,按照非涉密信息履行保密審查程序。
3.轉載的信息。嚴格管控轉載信息,原則上只采集中國政府網、國家林草局政府網、湖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等各級政府網站,人民日報(人民網)、新華社(新華網)、中國綠色時報、湖南日報(新湖南)等主流媒體公開的信息。如需轉載,按照非涉密信息履行保密審查程序。
4.保密審查程序完成后,《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表》統一由事務中心存檔備查。
(二)局直單位,各市州、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報送的信息,信息采集單位自行開展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填寫《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表》,并向事務中心報備存檔。
第八條 擬公開涉及突發事件、重要數據等需要審批的信息時,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機關規定確定的審批權限報請審批。
第九條 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應經局保密辦進行保密審查,報送至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公開。
第十條 未經保密審查,公開不應當公開的信息,一經發現,應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造成泄密的,應在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的保密工作機構和同級保密工作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查處。
第十一條 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納入單位保密管理的重要工作內容。不得以保密為由,不履行公開義務。
第十二條 對擬公開的信息未審查或審查不當,造成泄密的,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法律、法規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章 應急處理
第十四條 在嚴格執行保密審查、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基礎上,對局網站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實行分類處理。
(一)出現非法言論、熱點敏感問題時,采編人員應立即向事務中心主要負責人匯報有關情況,情況緊急的應在第一時間采取直接刪除等應急處理措施,再按程序進行書面報告,并時刻密切關注信息內容,對可能造成負面影響的事件及處理后的事態實行動態跟蹤。
(二)發現信息內容被惡意篡改或有黑客攻擊時,采編人員應第一時間與局網站相關技術人員溝通協調,保護現場,科學采取處理措施,同時向事務中心主要負責人匯報有關情況。實時跟進處理進度,保障好網站安全穩定運行。情節嚴重的,事務中心應協同有關部門共同追溯來源,必要時協調公安部門及上級機關處理。
(三)發現使用的計算機感染病毒時,應立即對相關設備進行網絡隔離,迅速啟用反病毒軟件進行殺毒處理,做好數據備份存檔。同時,對其他計算機進行全面病毒掃描和清查工作。出現無法查殺的病毒,采編人員應協同技術人員做好相關記錄,及時向事務中心主要負責人匯報有關情況,聯系有關產品商研究解決。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省林業大數據平臺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事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