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業局關于加強石漠化綜合治理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 索引號:430S00/2025-12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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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2025-06-12 10:53
- 名稱:《湖南省林業局關于加強石漠化綜合治理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近日,湖南省林業局印發《關于加強石漠化綜合治理的實施意見》(湘林造〔2025〕1號,以下簡稱《意見》),省政府統一登記號:HNPR-2025-25008,自2025年6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的需要。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荒漠化防治工作。2023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主持召開加強荒漠化綜合防治和推進“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2024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荒漠化綜合防治和推進“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的意見》,同年1月湖南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轉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牽頭商有關部門研提落實舉措,按程序報批后抓好貫徹落實”。2025年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湘政發〔2025〕1號)明確由省林業局牽頭“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加強石漠化地區和水土流失地區治理”;2025年3月,《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貫徹落實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林業局制定關于加強荒漠化綜合治理的意見。
2.鞏固石漠化治理成果的需要。石漠化是巖溶地區土地退化的極端形式,也是巖溶地區首要的生態問題,對當地生態環境和經濟發展造成了巨大影響。自2008年湖南省實施石漠化綜合治理試點工作以來,經過近二十年的治理,石漠化趨勢已基本遏制,但是石漠化造成的水土流失、農田沖毀、旱澇災害等危害依然制約了巖溶地區的可持續發展。
3.高效實施“雙重”等林草生態重點工程項目的需要。通過制定石漠化綜合治理實施意見,強調在組織謀劃和實施“雙重”等林草生態重點工程項目時,優先考慮巖溶地區的石漠化綜合治理,進一步明確石漠化綜合治理的目標、任務、措施等,以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推動湖南石漠化綜合治理工作取得新進展。
二、主要內容
《意見》包括總體要求、扎實推進石漠化綜合治理和保障措施三個部分。在“總體要求”中,明確了指導思想、治理原則和治理目標;“扎實推進石漠化綜合治理”涉及加強石漠生態系統保護、科學選擇治理方式、支持建設必要的工程措施、合理利用石漠資源、健全石漠監測評估體系等5項內容;“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部門協同、加強政策扶持、加強科技支撐和加強教育宣傳等5項措施。
三、相關說明
《意見》設定的治理目標為“到2030年,全省新增石漠化土地綜合治理面積16萬公頃;到2035年,全省新增石漠化土地綜合治理面積32萬公頃”。依據有二:一是2021-2024年湖南省依托“雙重”工程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綜合治理項目、武陵山-雪峰山生物多樣性保護及石漠化綜合治理項目等完成治理面積為436萬畝。二是全省84個石漠化監測縣市區,下一個5年間,“雙重”工程二期項目、中央財政國土綠化示范項目和其他國土綠化項目等,摸底估算石漠化治理面積年均為3.2萬公頃。
四、政策亮點
1、優化了治理要求?!兑庖姟分幸幎耸卫硪獔猿肿匀换謴蜑橹?、人工修復與自然恢復結合,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荒則荒;明確了以自然恢復為主的治理措施;允許在治理過程中,對那些不影響人們生產生活的石漠化土地可以暫不開展治理。
2、強化了保護措施。對石漠生態系統的保護提出了全方位的措施,尤其是對征占用林地草地審批,明確了除項目確需建設且難以避讓外,臨時使用林地原則上不得使用石漠化治理區域未成林造林地;對人工造林的整地方式,石漠化地區原則上禁止全墾、禁止煉山;對商品林采伐,提出了嚴格控制石漠化地區商品林皆伐面積的要求。
3、細化了治理方式。針對不同立地條件和植被覆蓋情況,科學選擇宜造則造、宜封則封、封造結合等方式。如:對于具有天然下種或萌蘗能力的疏林地、灌木林地和低質低效有林地實施封禁,并輔以人工促進天然更新等措施。對于納入國土空間造林綠化規劃中的土地,優先選擇土層較厚、基巖裸露度較低的石漠化土地,按照適地適樹原則盡可能選擇深根系的優良鄉土樹種人工營造混交林;對其中保水保肥性特別差、適宜造林樹種選擇非常有限的地塊,實行分步治理,允許先新造純林,郁閉后再通過森林質量提升逐步改造成混交林。
4、兼顧了經濟發展。積極響應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要求“治石”與“致富”相結合、保護與利用并行,合理利用石漠資源(如國家石漠公園等),將石漠化綜合治理與當地特色產業發展、退耕還林提質增效、鄉村休閑旅游等結合起來,帶動巖溶地區老百姓持續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