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湖南省林業局關于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的通知》
- 索引號:430S00/2025-048694
- 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2025-03-11 09:33
- 名稱:解讀《湖南省林業局關于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的通知》
近日,湖南省林業局發布了《關于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的通知》(湘林資〔2025〕2號,以下簡稱《通知》),旨在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林木采伐管理,保障林木所有權權能,促進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現就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林業改革發展,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3年,中辦、國辦印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對“樹要怎么砍”等問題提出了明確要求。湖南省結合實際,制定了《湖南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并將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作為重要任務之一。據此,省林業局研究制定了《湖南省林業局關于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的通知》。
二、主要內容解讀
《通知》共七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明確采伐限額管理范圍。明確對林地上胸徑5厘米以上林木的采伐應當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并納入采伐限額管理。同時明確需辦理林木采伐許可和納入采伐限額管理的范圍。本條為現有政策的梳理與重申,便于基層對照執行。
(二)優化采伐限額要素配置。基于當前采伐限額區域間、年度間的不平衡,實行林木采伐限額5年總控政策,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按編限單位5年總限額一次性錄入管理系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將限額分配到鄉鎮、經營主體等,并允許統籌使用5年總限額。此處的“實際情況”,包括采伐限額結余情況、實際采伐需求以及本地區森林年生長量等綜合因素。原則上編限單位不提前使用以后年度采伐限額,確因特殊情況需提前使用以后年度采伐限額的,應當充分考慮以后年度內的林木所有者和林業經營者必要的采伐需求以及森林經營工作采伐需要。
(三)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齡限制,林木所有者或經營者可根據經營目標自主確定采伐類型和主伐年齡。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齡限制,但要嚴格遵守采伐技術規程,如關于商品林主伐中皆伐的條件規定。對申請采伐人工商品林不超過30立方米的,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簡化辦理流程。一是將告知承諾制進一步放寬至30立方米,可極大提高辦證效率和方便申請人,促進林農的依法辦證主動性;二是當前技術力量不足難以有效滿足采伐作業設計的需求,放寬可極大緩解技術力量支撐壓力。
(四)推進公益林天然林科學管理。嚴格公益林采伐管理,除法律規定情形外,只能進行撫育、更新和低質低效林改造性質的采伐。禁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集體林地依法依規調出公益林范圍。本條旨在進一步強化林業分類經營理念,以實現突出主導功能,發揮多種功能,實現森林資源永續利用的目的。并在國家政策基礎上,允許對達到更新年齡的國家二級人工公益林和地方級人工公益林,采取帶狀或小塊狀皆伐等方式更新。需要強調的是,采伐的目的必須是為恢復其生態功能,提高其生態效益。
(五)加強省級預留采伐限額統籌。省級預留年采伐限額專項用于重大自然災害、公共安全、森林可持續經營等,優先支持落實國家、省級重點林業工作任務。本條在現有政策基礎上,增加了森林可持續經營及支持落實國家、省級重點林業工作任務的林木采伐需求,防止出現不可預見的林業項目建設因未納入編限統計而無法落地問題。
(六)優化采伐辦證服務。取消統一制版的采伐證紙質證本,即不再要求使用統一申購的制式采伐許可證本,可直接打印蓋章。同時積極升級改造當前采伐辦證系統,在充分做好配套技術支撐后,推行電子證照,提高服務效率。
(七)強化采伐監督管理。加強林木采伐許可監管,嚴厲打擊亂砍濫伐行為。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臺賬,定期報送采伐許可證核發、年采伐限額執行和管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