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業局關于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的通知
- 索引號:430S00/2025-048690
- 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2025-03-11 09:33
- 名稱:湖南省林業局關于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的通知
各市州林業局,各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保障林木所有權權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林木采伐技術規程》(GB/T45088-2024)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標準,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采伐限額管理范圍。采伐(含采挖移植)林地上胸徑5厘米以上的林木,應當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并納入采伐限額管理;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不納入采伐限額管理。竹林不納入采伐限額管理;采伐自然保護區的竹林,應當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但應當符合林木采伐技術規程。非林地上的農田防護林、防風固沙林、護路林、護岸護堤林和城鎮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管理,不納入采伐限額管理。
二、優化采伐限額要素配置。實行林木采伐限額5年總控政策,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按編限單位5年總限額一次性錄入湖南省林木采伐管理系統進行管理。其中分配到縣的集體和個人的采伐限額,由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每年按照消耗量低于生長量的原則,結合林農采伐需求、森林經營等實際情況,分配到所轄鄉鎮(街道)、場、經營大戶等經營主體;對確需在某年度進行集中大額采伐的,可統籌使用5年總限額;上一年度未使用完的采伐限額自動結轉至編限期剩余年度。對于編制了森林經營方案的經營主體,縣市區應按其森林經營方案確定的五年總采伐限額單列,縣市區限額分配情況應在相應的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撫育采伐、改造采伐限額不足的,可在編限單位內調整使用主伐、更新采伐限額。重大自然災害、維護公共安全以及保障省級以上林業工程項目所需采伐限額的,可在縣域范圍內統籌使用采伐限額。
三、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齡限制,林木所有者或經營管理者可根據經營目標和實際情況自主確定采伐類型和主伐年齡,但應嚴格遵守采伐技術規程,伐育同步規劃、同步實施,不得造成水土流失。申請采伐人工商品林不超過30立方米的,實行告知承諾制方式審批,林木所有者或經營管理者憑合法有效的權屬證明填寫采伐申請,并簽署承諾書(樣式見附件),即可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四、推進公益林天然林科學管理。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的情形外,公益林只能進行撫育、更新和低質低效林改造性質的采伐。其中達到更新年齡的國家二級人工公益林和地方級人工公益林,可以采取帶狀或小塊狀皆伐等方式更新,逐漸恢復其生態功能,提高其生態效益。禁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禁止擅自采挖移植天然大樹進城,不得將天然林改造為人工林。支持對森林生態區位不重要或生態狀況不脆弱的集體林地依法依規調出公益林范圍,對森林起源存疑的地塊依法依規重新認定。
五、加強省級預留采伐限額統籌。省預留年采伐限額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統籌管理,專項用于重大自然災害、公共安全、森林可持續經營、省級以上林業項目和自然保護區特殊情況采伐等,優先支持落實國家、省級重點林業工作任務所需采伐限額。確需申請追加采伐限額的,應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或縣級人民政府向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提交正式申請文件,并附支持增加采伐限額的影像資料、鑒定報告、項目(批準)文件以及伐區設計材料等。
六、優化采伐辦證服務。持續推進減證便民,加強數字賦能,取消使用統一制版的采伐證紙質證本,大力推行電子證照。發證機關可通過林木采伐管理系統將采伐許可證電子證照與違法采伐責任提醒單推送至申請人。采伐許可證當年度至次年3月31日有效,可通過證號和二維碼進行查驗。
七、強化采伐監督管理。全省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林木采伐許可監管,依法嚴厲打擊亂砍濫伐、亂采濫挖行為。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臺賬,每年2月底向市級林業主管部門報送上年度的采伐許可證核發、年采伐限額執行和管理情況,市級林業主管部門核查匯總后于每年3月10日前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林業局
2025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