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解讀丨臨時用地審批提速!這個新修訂的《辦法》有這些亮點
- 索引號:430S00/2026-0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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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2026-03-04 11:38
- 名稱:亮點解讀丨臨時用地審批提速!這個新修訂的《辦法》有這些亮點
(轉載自紅網時刻)
3月3日上午,湖南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湖南省臨時用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辦法》已于3月1日施行,共計三十一條。
原《辦法》自2001年5月施行,至今已有20多年,難以滿足新形勢、新發展的需要。為解決原《辦法》與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等上位法不協調、不適應的問題,更加貼近建設項目用地實際需要,省政府對原《辦法》進行了修訂。
會上,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林目軒介紹了《辦法》修訂亮點:緊扣當前臨時用地管理中范圍不清晰、協同不順暢、復墾不及時等痛點堵點,從五個維度精準發力。
一是推行“四個同步”閉環機制,壓實土地復墾責任。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推行“四個同步”,將建設工程項目臨時用地復墾與主體工程“同步立項、同步預算、同步工期、同步驗收”規定為基本原則,確保臨時用地使用和復墾在項目前期即納入整體設計。同時,規定臨時用地復墾驗收未通過的,不得通過建設工程項目驗收,有效保障項目及時復墾。
二是拓展臨時用地范圍和期限,強化用地要素保障。《辦法》在遵循土地管理法等上位法的基礎上,從六個方面明確了臨時用地范圍,特別是較原《辦法》新增了露天開采戰略性礦產資源、考古和文物保護工地建設臨時用地,以及搶險救災、疫情防控等應急處置工作急需臨時使用土地的內容。同時,從續期、接續使用、分階段分批次申請三種途徑,有效提高臨時用地期限與項目主體工程工期的匹配度。
三是創新用地用林融合審批,打通臨時用地“快車道”。將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林業主管部門融合審批改革舉措予以制度化,明確“一窗受理、聯合踏勘、合并論證、并聯審查、一次性告知、統一審查復墾費用預存、統一出具批準文書”的高效審批流程,有效避免建設單位“多頭跑、反復跑”,有力推動臨時用地審批提速增效。
四是創新分類處置模式,提高土地復墾實效性。《辦法》明確臨時用地復墾期內經批準轉為建設用地、農村道路或者設施農業用地的,不再進行復墾。同時,對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難以原址恢復的,以及臨時用地各地類零星分散的,經批準,可以異地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土地。
五是明確土地補償標準及實施路徑,實現各方利益協同共贏。《辦法》明確臨時用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參照集體土地征收或國有土地收回的相關標準執行,土地租賃費用由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指導標準,確保土地補償有據可依,為企業支出提供明確預期。既從源頭減少企業協調成本與資金壓力,又切實保障土地使用權人合法收益,構建臨時用地供需雙方權益保障平衡機制。


